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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案例檢討(下)--以舉發通知單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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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錢建榮; | 書刊名 | 臺灣本土法學雜誌 |
卷 期 | 70 2005.05[民94.05] |
頁 次 | 頁9-24 |
分類號 | 557.31 |
關鍵詞 | 交通事件; 交通法庭; 舉發通知單; 暫時性行政處分; 裁決書;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案件,可以說是民眾所面臨最普遍,數量上也最為龐大的「行政爭訟案件」,但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卻規定此類聲明異議的案件,由刑事庭設置「交通法庭」,依據「刑事訴訟法」審理。又因為本條例特殊的「雙主管機關」設計,致使警察機關之行政處分(舉發通知單),及交通部監理機關之行政處分(裁決書),具有錯綜複雜的關係。本文的目的就在檢驗準用規定之當否,以及解構上述行政處分間的相互關係,並以舉發通知單為中心,針對交通法庭實務上常見,且隱然發展為法官「例稿」的三大案型,提出批評檢討。希望行政法學術界能夠留意這個「出於刑事法院」的行政事件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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