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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實質選擇權在BOT資本投資決策之應用--以高雄捷運為例 |
|---|---|
| 作 者 | 黃嘉興; 凃新南; | 書刊名 | 臺灣銀行季刊 |
| 卷 期 | 55:3 2004.09[民93.09] |
| 頁 次 | 頁289-325 |
| 分類號 | 441.31 |
| 關鍵詞 | 實質選擇權; BOT資本投資決策; 高雄捷運; 公共建設;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由公共建設具有投資金額大、存續期間長、投資風險高的特性,投資期間往往因不確定因素的存在,而作投資決策評估時,大部份均使用傳統資本投資評價模式(例如回收期間法、IRR法、PI法或是NPV法等)作為評估方式,以求取專案價值。但若依傳統資本投資評價模式所評估而做成之投資決策,將無法反應特許公司在投資與興建、營運過程中面對劇烈的環境變動與不確定情形下的彈性價值,且未能充分掌握事與反應真正BOT計畫之投資價值。近年來,實質選擇權相關理論興起,將選擇權的曲念應用在投資決策之分析上,認為實質資產的價值,除了基本之價值外,尚包含彈性(flexibility)與機會(Opportunity)的價值,提供決策者一個彈性與權變(Flexible and Contingent)之投資決策模式,將管理彈性數量化,反應出過去被傳統資本評價模式所忽略的價值,使得投資決策出現錯誤之機率可以大幅降低,並可得出投資方案真正的價值及最佳投資時機。 因此本研究之主要目的是應用實質選擇權之基本觀念及理論架構,以高雄捷運BOT案做為個案研討對象,將BOT公共建設計畫類比為美式外幣選擇權,以二項式評價模式來進行BOT公共建設投資案的價值評估。模擬結果顯示:原本自償能力僅16%的投資案,實際上可能因潛在之不確定性越高,所產生的策略性投資效益越大,而深具吸引力。研究結果可讓政府於從事規畫時,暸解公共建設在面對劇烈的環境變動與具有不確定性因素之環境下的商業價值,作為授與民間企業參與公共建設範圍及規模拿捏之參考;亦可提供民間企業在評估是否參與BOT公共建設投資案之參考。當民間業者對自己之經營管理能力有信心,並看好BOT投資案未來投資效益而願意承擔較高水準之不確定性,則不確定性越高,未來所可能產生的策略性投資效益便隨之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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