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分析
來源資料
相關文獻
- 我國公共媒體法制化初探--試以功能性觀點解析公共電視法條文
- 地方自治條例與法律保留原則--兼論地方法規沙盒的倡議
- 彈性纖維之檢測評估技術
- 包種茶貯藏期間成茶揮發性成分之變化
- 臺中電廠FGD煙道腐蝕速率監測及防蝕措施研究
- Randomized, Double-Blind, Placebo-Controlled Study of Transdermal Nicotine Patch for Smoking Cessation
- 非破壞性撓度試驗之演繹分析模式探討
- 大陸閩北地區「村民委員會」選舉評述--實踐、制度與學理層面之分析
- 以現地與室內試驗建立臺北粉土之不排水剪力強度關係式
- 適用於擬動態試驗之具數值消散特性的外顯式積分法
頁籤選單縮合
題 名 | 我國公共媒體法制化初探--試以功能性觀點解析公共電視法條文=Interpreting the Public Media Law in Taiwan: A Functional Approach |
---|---|
作 者 | 石世豪; | 書刊名 |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 |
卷 期 | 27:1 1997.10[民86.10] |
頁 次 | 頁87-132 |
分類號 | 557.771 |
關鍵詞 | 公共電視法; 公共媒體理念; 法制建構; 制度比較; 試驗; 私法組織行政; 自治; 公共任務;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我國公共電視法已經三讀通過,其立法體例言,不但兼具公法與私法性質,並且 包含組織法、程序法及實體法相關規定,其具體內容則更涵蓋民事特別法、預算與人事等國 會權限,以及廣播電視法等法律領域相關規範。而該法在未來具體實施之後,勢必隨之引發 各種法律適用上的新型態爭議。有鑑於此,本文特以功能性的觀點,嘗試透過比較制度上相 關理論與經驗的參證,探尋公共媒體理念下所應有的解釋模式,以及未來進一步修法落實「 公共媒體」理念的可能方向。 本文在嘗試根據現行公視法立法目的,尋繹較適切可行的解釋方式之餘,發現該法在整體建 構上,固然有公私法領域劃分上的諸多疑慮有待進一步釐清;然而,該法強調「目的性」與 「試驗性」的基本預設,卻值得賦予高度肯定。尤其,該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規定適 時引入「公共監督」機制,在「試行」公共媒體法制化的過程中,則更具有其正面、積極的 示範作用。誠然,公共電視臺未來在節目製播內容、公共傳播服務,以及「有效使用經費」 各方面的具體表現,將是說服國人持續追求「公共媒體」理念的最有力訴求;法制設計上的 適當配合,卻是保證不同團體與個人的努力得以凝聚的範疇或框架。因此,本文結論認為: 對於現行公視法進行修正與調整,應係進一步落實「公共媒體」理念的必經歷程。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