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分析
來源資料
相關文獻
- 「臺灣」的領土紛爭問題--在假設性前提下的探討
- 以臺灣為本位的國際法思考:歷史回顧與未來展望
- 評我國對釣魚臺列嶼領土主權的主張
- 臺灣的國際法地位
- 臺灣的國際法地位
- 中華民國臺灣的國際法人格
- Evaluat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Coal Ash Artificial Reefs at Wan-Li, Northern Taiwan
- 記臺灣蘭科植物相新記錄種--緣毛松蘭
- 臺灣的氣候變化--氣溫和降水
- Change and Stability in the Dietary System of A Prehistoric: Coastal Population in Southern Taiwan: A Research Design
頁籤選單縮合
題名 | 「臺灣」的領土紛爭問題--在假設性前提下的探討=The Territory Dispute of "Taiwan"--A Study Based on a Hypothetical Premise |
---|---|
作者姓名(中文) | 李明峻; | 書刊名 | 臺灣國際法季刊 |
卷期 | 1:2 2004.04[民93.04] |
頁次 | 頁61-112 |
分類號 | 579.13 |
關鍵詞 | 臺灣; 領土; 釣魚臺列嶼; 金門與馬祖; 南海諸島; Taiwan; Territory; Diaoyu islands; Kinmen and Machu; Paracel and Spratly islands; |
語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若單從地質學角度觀之,臺灣本島與附屬島嶼的範圍不無爭議。然而,由於臺灣的部皆或全部領土在歷史上曾先後被荷、西、中、日等國所領有,因此在領土權幾度易手之,即因舊行政區劃與臺灣實際範圍的不一致,從而導致領土紛爭問題的產生。尤其甚者,戰後統治臺灣的中華民國府所宣示的領土範圍,又與其實際管轄範圍不一皮,而此二者又與臺灣的範圍不一致,更使得臺灣的領土紛爭問題益形複雜。 在臺灣的疆界中,最沒有問題的是南方與菲律賓的部分。這是因為在日本與西班牙於一八九五年六月商定以巴士海峽中線為境界線,使得南方國界得以明確。然而,在臺灣本島的東北方有釣魚臺列嶼的主權問題;越過臺灣峽的西面有金門與馬祖的問題;再往西南則有南海諸島的問題;甚至連與中國的問題也可視為是涉及臺灣本島的領土紛爭。除自古以來並未受到世人的重視。然而,由於近代國報和科學技術的發展,使得與石油礦藏及漁業資源有關的中國礁層、經濟海域等理論先後提出,從而使該等島嶼漸受矚目。 只有在國家已存在的前提下,才會有領土紛爭問題。嚴格來說,臺灣並非國家,世界上並不存在「臺灣國」或「臺灣共和國」,因此探討「臺灣」的領土紛爭問題勿寧是吊詭的。然而,目前統治該地的是自稱「中華民國」而被泛稱「臺灣」的政權(authority),它在實際上確實未受到任何其他國家的管轄,擁有「事實上國家(de facto state)或「未被承認國家」的地位。因此,本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即為「中國」的普世公認事實的為基礎,暫且撇開「臺灣」是否為國家的爭議,直接探討「臺灣」現存的領土紛爭,以及在「臺灣主體性」的前提下,提討臺灣對於這些領土紛爭應有的問題意識與主張。 |
本系統之摘要資訊系依該期刊論文摘要之資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