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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從帝大到臺大的臺灣法律史研究與教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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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王泰升; | 書刊名 | 臺灣本土法學雜誌 |
卷 期 | 57 2004.04[民93.04] |
頁 次 | 頁5-14 |
分類號 | 580.3 |
關鍵詞 | 臺灣大學; 臺北帝大; 法學教育; 法學史; 中國法制史; 臺灣法律史; 傳統中國法; 臺灣意識;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在臺灣享有最多社會資源的臺大,曾經為臺灣人民之瞭解自身法律歷史,貢獻了些什麼呢?在帝大時期,作為日本帝國的一所大學,不設置通論議的臺灣史課程,遑論特別針對法律史。當時從事法學教育的文政學部政學科,就法律學的訓練,著重於如何對現行法為解釋適用,故不關心過過去已失效的法規範;固然政學科教師仍有一些與臺灣法律史相關的研究業績,但這些者達能透過教學廣為傳播。易名為臺大之後,歷史知識的生產與教學,改為以中國史為中心,故雖法律系裡設有「法制史」課程,但講授的是「中國」,而非「臺灣」的法律經驗,且同樣是以現行法的解釋適用為教學核心。何況中國的法制歷史,也是大多數剛來自中國大坴的法學者們所熟悉的;縱令是曾有臺灣「日治經驗」的教師,在以中國民族主義為正統的國民黨威權統治下,仍不敢逾越「中國法制史」的藩籬,即使是運用臺灣的在地素材亦然。直到一九九○年代,臺灣因政治的自由民主化而自主意識漸興,臺大法律系始將課程從「中國法制史」,改為以講授臺灣法律發展軌跡為主的「法律史」,不同法學領域的教師們亦紛紛提出以臺灣為主體的法律史論述。此時,臺大法學教育已透過教學與研究的結合,生產並傳播更多有關臺灣人民法律歷史的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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