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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從韓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制度檢視中共財產申報制度之問題=From the Property Declaration System of Korean's Public Servants to Review the Problems of Chinese Communist's Property Declaration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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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翁源燦; | 書刊名 | 展望與探索 |
卷 期 | 2:3 2004.03[民93.03] |
頁 次 | 頁73-85 |
分類號 | 573.48 |
關鍵詞 | 腐敗; 監督; 財產申報; 公職人員;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中共「十六大」報告中指出:「不堅決懲治腐敗,黨的執政地位就有可能喪失的危險,黨可能走向自我毀滅。」而要有效地遏制和減少腐敗現象,最具關鍵性和治本性的措施,就是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在許多國家,建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制度,被視為加強行政管理公開性的一項重要舉措。通過在一定範圍內公開公職人員的個人財產,一方面可以防止其利用職權牟取不正當的利益,另一方面有利於促進公職人員道德水準的自覺提高。中共於1995年雖在反貪政策上也注入了陽光法,但從文件的規定與韓國的財產申報制度相比較,不難發現尚有待進一步完善。本文透過韓國財產申報制度之介紹,突顯出中共反腐機制仍有相當改善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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