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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美國風險管理方案分析 |
|---|---|
| 作 者 | 蔡嘉一; | 書刊名 | 工業污染防治 |
| 卷 期 | 23:1=89 2004.01[民93.01] |
| 頁 次 | 頁107-123 |
| 分類號 | 445.9 |
| 關鍵詞 | 美國風險管理; 清淨空氣法; 風險管理計畫; RMP;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美國風險管理方案條例於1996年6月20日公佈,同年8月19日生效實施。清淨空氣法第112章(Clean Air Act Section 112)列管了77種有毒化學物與63種易燃化學物,並規定凡任何設施(固定源)運作上述列管化學物,其量所規定之恕限值時,必須提出風險管理計畫(Risk Management Plan,RMP)(40 CFR part 68)。該風險管理計舉必需向美國環保署登錄,並呈報酬府與地方主管機關,作為政府機關與民資了解該物質運作所應採取之預防一銦素措施之參考資料,提高員工與一般民眾之安全保障。 本文針對美國RMP方案加予介紹分析,包括列管工廠等級、風險理計畫內容、廠外後果皆析方法,以及該方案所界定之最惡劣情境參數。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