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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臺灣地區智能障礙福利機構醫療服務提供模式之分析=Explore the Models of Health Services for Persons with Intellectual Disabilities in Taiw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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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嚴嘉楓; 林金定; 羅慶徽; | 書刊名 | 身心障礙研究 |
卷 期 | 2:1 2004.01[民93.01] |
頁 次 | 頁44-55 |
分類號 | 548.2 |
關鍵詞 | 臺灣地區; 智能障礙福利機構; 醫療服務; 復健服務; Health service; Institutions; Intellectual disabilities; Taiwan;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背景:許多研究發現智能障礙者(以簡稱智障者)在疾病的罹病風險、嚴重程度、醫療利用等皆較一般民眾高,另一方面智障者合併症複雜且多元,國內約有67.7%的智障者合併有其他障礙,他們必須接受長期甚至是終身性的治療或復健,機構若能規劃更為完備的健康照護或預防保健相關服務,對長期接受機構式照護的智障者而言,除了能夠直接降低智障者的就醫障礙,還能有效地提升智障者的健康狀態。目的:本研究主要目的乃在於探討國內智能障礙福利機構如何提供學員相關的醫療保健服務。研究方法:採用橫斷性研究,以郵寄問卷方式來進行資料的收集,研究對象為內政部於2002年5月底所有立案的157家以智能障礙為主的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共計回收124份問卷,其中121份為有效問卷,總回收率為80%。研究結果:共計有90家機構(75.6%)採用簽約或特約型式的合作關係來提供學員醫療相關的服務;對外合作的醫療服務內容方面,以「復健服務」比率最高,有92.6%的機構是為提供學員復健服務而與其他醫療院所簽約合作,76.5%的機構是以特約診所或醫師的方式形成特約關係,其次是為提供學員「全身健康檢查」(71.6%);研究發現機構是否聘任專職護理人員會影響機構是否會以簽約或其他合作模式提供學員醫療相關服務。結論:國內智能障礙福利機構有極高的比例是以簽約或其他合作模式與其他醫療院所來提供學員醫療保健相關服務,其相關因素在於機構限於人力成本考量下,不得不尋求其他途徑來提供學員必要的醫療相關服務;另一方面合作模式之服務型態是以「復健服務」占最大比例,除了顯示治療師人力嚴重不足之外,還說明了復健訓練對智障者的必要性,智障者接受復健的目的在於維持日常生活並不是針對可治癒性的病理傷害,因此目前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下的復健體系規劃對智障者之適切性值得有關單位再進一步的省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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