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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各國刑事司法有關未成年人作證能力之比較研究=Comparing Teenagers' Ability to Testify with the Analysis of Foreign Criminal Justice Syste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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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林秀怡; 黃啟賓; | 書刊名 | 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 |
卷 期 | 2 2003.10[民92.10] |
頁 次 | 頁99-130 |
分類號 | 587.834 |
關鍵詞 | 未成年人證言; 證言能力; 刑事司法體系;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在人類歷史上,對於證人資格一度存在諸多限制,年齡、宗教信仰、智力缺陷、膚色、道德缺陷、定罪判決、婚姻關係、與一方當事人、律師、利害關係人的訴訟關係等,這些都曾經是不具備證人資格的理由,而未成年人往往不在證人之列。隨著人類歷史的進步,年齡不再是決定證人取捨的標準。今天,幾乎所有人都被假定為有能力作證,除非相反的情況得到確切的證明。絕大多數國家的立法都明文規定未成年人具有作證的資格。 未成年人由於認知、觀察等相關能力發展尚未成熟,比起成人在法庭作證時往往屈於弱勢,盡管相關研究顯示,透過良好的詢問技巧未成年人仍能成為有效的證人,社會大眾乃至相關實務工作者依然對未成年人證言存在許多迷思與刻板化印象,使未成年人於法庭作證的處境更加困難。 我國目前刑事司法體系中對於有關「未成年人證言」的議題,個人認為可從:國際刑事司法體系中加以借鏡、建立及律定未成年人作證能力之審查程序、並建構在法制面上、且針對未成年人證言之審查加以教育訓練、建立專家鑑定的機制、成立專業未成年人證言審查及輔助團隊與建立未成年人作證之保護模式;以為我國未來在未成年人證言之運用上,能更為具有證據力。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