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籤選單縮合
題 名 | 中小企業保護與競爭政策--憲法增修「中小企業保障條款」的問題提起=Protection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and its Relation to Competition Policy--What Does Article10(3) of the Amendment of the Constitution Mean for us? |
---|---|
作 者 | 黃銘傑; | 書刊名 |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 |
卷 期 | 27:3 1998.04[民87.04] |
頁 次 | 頁47-78 |
分類號 | 555.45 |
關鍵詞 | 中小企業; 生存權; 公平交易法; 公平交易委員會; 憲法增修條文; 產業政策; 社會政策; 競爭政策; 濫用優勢地位;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民國八十六年七月,憲法第四次增修於憲法增修條文中新追加了一項「中小企業 保障條款」(第十條第三項),令國家負起扶助、保護中小企業生存與發展之義務。此一根 本於保障中小企業「生存權」而制定的增修條款,不僅有違憲法保障生存權之固有意義,且 因現今世界各國之中小企業政策潮流,多以輔導、促進有發展潛能的中小企業為中心,是項 增修條款之制定實有開倒車之嫌。更者,對照於現行規範我國經濟體制基本運作原理的競爭 政策之理念,本項增修條款之落實亦有可能阻礙競爭原理之正常運作,妨礙整體經濟之健全 發展。本文從中小企業政策之根本理念出發,探討本項增修條款的各項問題點,並深入探討 其與競爭政策之對立關係,職司競爭政策的公平交易委員會原本應對此種中小企業保護政策 加以反論、抵制,惟從其相關之實務運作中,吾人卻發現該會於競爭法規範中實踐過時的中 小企業保護政策。本文認為,立法(憲)或行政部門應再次探究中小企業政策之基本理念, 重新釐清中小企業政策於整體經濟政策中之定位問題。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