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分析
來源資料
頁籤選單縮合
題名 | 憲兵具有司法警察身分之探討 |
---|---|
作者姓名(中文) | 王哲世; | 書刊名 | 憲兵學術半年刊 |
卷期 | 57 2003.09[民92.09] |
頁次 | 頁95-102 |
分類號 | 593.97 |
關鍵詞 | 司法警察; 檢警憲調的司法功能; |
語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憲兵具有司法警察身分,不是只有我中華民國才有,其他世界民主國家如法國,甚至中共及蘇聯共產國家之憲兵也有司法警察身分。憲兵之司法警察身分係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令所賦予,我們是依法遂行其職權。就當前世界各國憲兵任務有增強趨勢,如美國憲兵成立刑事調查部,提供犯罪資料,並與聯邦調查局合作,共同打擊犯罪等。就各級憲兵隊近3年來偵辦各類刑案計3,673案、查緝逃兵2,406人、查獲各式槍械217枝、子彈計11,795發、各類毒品173公斤又670公克,對協助社會治安維護,顯具成效。憲兵具有司法警察職權,對維護軍人權益、促進軍民和諧均有正面助益,並能與檢、警、調相互配合,使在打擊不法上,能充分發揮整體效用及相互制衡的功能。憲兵在以往軍政時代所扮演鞏固政權角色,已蛻變成為國家安全、社會治安、人民權益的維護者。在國防無虞的前提下,強化憲兵司法警察功能,增加維護社會治安、維護人民生命財產資源,有實質上的效益。 |
本系統之摘要資訊系依該期刊論文摘要之資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