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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中共、丹麥廉政監察制度之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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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翁源燦; |
期刊 | 展望與探索 |
出版日期 | 20030600 |
卷期 | 1:6 2003.06[民92.06] |
頁次 | 頁75-87 |
分類號 | 572.7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監察; 行政監察; 國會監察使; 行政監察機關; |
中文摘要 | 腐化問題,有人說是世界各國的通病。甚至有人說,自古以來,腐化與權力同在。有權力的地方,不可避免總會出現以權謀私的現象。中共是一個極權專制國家,其貪腐現象自不例外。雖主管政法的高層官員一再強調必須把治吏問題提高至前所未有的高度,但弊端仍層出不窮,歸結其原因,乃在於廉政監察制度的不盡完善,巨大的權力沒有受到監督機制的制約。 中共的行政監察制度雖是對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一種監督機制,但其功能的發揮遠不如北歐的國會監察使制度。國會監察使制度創始於瑞典,丹麥係於1953年憲法修正案中,引進此一制度。它除具監督政府機關及官員的活動,改善吏治及提出鞭策之外,監察使在調查政府單位與所屬人員行事作為時,能不受任何外力干擾,獨立行使職權之特性。本文通過對中共與丹麥監察制度之比較分析,說明中共行政監察機制應以丹麥監察制度之優點做為典範,方有可能逐步完成其廉政建設的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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