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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清末報律的形成與報界反應(1895-1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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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唐志宏; | 書刊名 | 政大史粹 |
卷 期 | 4 2002.07[民91.07] |
頁 次 | 頁21-53 |
分類號 | 891.0232 |
關鍵詞 | 報律; 民報; 官報; 大清報律; 欽定報律;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傳統對清末報律的研究,一向以1906年所頒行的《大清印刷物專律》為起點。此項律則,是針對各項印刷物,包含各種文書、圖畫在內。真正限定報業的律則,直到1908年,清政府參照日本新聞紙法所形成的《大清報律》,在法律上才稱得上是正式專門針對報業管理所擬訂的法則。此項報律在1909年由民政部再予修訂,並於1911年由資政院議決頒行,此即《欽定報律》。 本文的目的,希望藉由探析清朝報律制訂的過程,來加以審視其實施後的報界反應。討論的時間縱深,將從自有報律一詞開始的1895年到1911年的《欽定報律》為止。有關報律的形成、內容、管制單位、報律本身的限制、預備立憲裡的角色,以及報界對報律管束的看法,都是本文要解決的問題。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