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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從公司治理談安隆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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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張麗娟; 翁頂升; | 書刊名 | 臺灣經濟金融月刊 |
卷 期 | 38:9=452 2002.09[民91.09] |
頁 次 | 頁49-58 |
分類號 | 553.97 |
關鍵詞 | 表外負債; 特殊目的個體; 公司治理; 股票選擇;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美國安隆公司的倒閉案與世界通訊公司的破產案,造成美國股市與匯市的重創,企業界對會計師財務報表的公信力受到懷疑,美國企業單獨或與會計師聯手作假帳,這不僅重創民眾對美國企業財報與會計師的信心,更連帶打擊到債信評等機構與華爾街分析師的公信力。 安隆案醜聞爆發,引發對於公司治理制度的重視,安隆公司董事會中有半數是外部董事,不乏赫赫有名之士,不過,對於安隆高層主管多年來的貪污舞弊,這些外部董監事在事發前完全不知情。如安隆將資產出售予SPE以「獲利」,藉由SPE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將許多負債隱藏在SPE,形成「表外負債」(off-balance sheet liabilities)卻不知情,安隆案讓認列股票選擇權成本的爭議重新浮上檯面,企業以選擇權替代現金作為獎勵員工的手段,基於股權可能會遭到稀釋,發行選擇權仍有成本,若企業未在財報中提列與揭露,企業可能有高估獲利之虞。安隆案所消耗的社會成本龐大,卻也引起相督法規制度的重大變革。從長遠立場看,未始不是一個值得付出的代價。我們期望政府與各方在探討改革之道時,能夠摒除自利動機,多從社會整體利益考量,目前正是改革企業揭露資訊的重要時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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