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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Direct Effect and Consistent Interpretation of EU Directives=論歐盟指令之直接效力及一致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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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曾宛如; | 書刊名 | 中興法學 |
卷 期 | 42 1997.06[民86.06] |
頁 次 | 頁113-135 |
分類號 | 553.176 |
關鍵詞 | 歐盟指令; 直接效力; 一致解釋; |
語 文 | 英文(English) |
中文摘要 | 指令(directive)是歐盟用以整合各國不同法令以完成單一內部市場之最重要立法工具。然而,基於指令本身之特性,非經會員國內部立法程序,不足以產生直接適用之效力,其功能實際上已大受損害。尤其衡諸於會員國立法的狀況,在立法期限過後,會員國仍未將指令行之於該國國內者,更是履見不鮮。雖然依法(Acticle 169,The EC Treaty)歐洲執委會得去函要求會員國說明為何不履行其條約義務,甚至得向歐洲法院起訴。但這種程序實質上並無多大嚇阻力。因此,歐洲法院發展出一套原則,明文規定若指令符合一定條件,便可如同規範(Regulation)般直接對會員國人民生效。此一效力,由於僅限於會員國國民及會員國之間,是以俗稱“指令之垂直效力”。至於指令可否在國民之間產生任何直接效力 (俗稱平行效力 ),在現階段,歐洲法院採否定態度。本文主要探討指令產生直接效力的原因。指令如何得以具有直接效力,何時有直接效力,以及英國法院對此一問題的態度。因此,“一致解釋”(consistent interpretation)與直接效力之關係亦有闡明之必要。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