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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社會工作專業自主之探究--以臺北市公娼事件中為例=The Challenges of Practicing Professional Autonomy among Public Social Workers--The Example of Taipei Licensed Prostitute Ev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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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方雅麗; 鄭麗珍; | 書刊名 | 東吳社會工作學報 |
卷 期 | 6 2000.03[民89.03] |
頁 次 | 頁143-188 |
分類號 | 544.76 |
關鍵詞 | 臺北市公娼事件; 專業自主; Taipei licensed prostitute event; Professional autonomy;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民國八十六年九月臺北市宣佈廢除公娼之政策過程,引起社會上極大爭議。為爭取自己的權益,部分公娼成立公娼自救會向臺北市政府進行抗爭,並獲得一些社會團體聲援支持與協同抗爭行動。在公娼的抗爭行動中,社會工作人員同時扮演的政策執行者及助人者的角色,在廢公娼與復娼的過程中引起有關社會工作專對自主原則的質疑。本論文即依據以臺北公娼事件的發生過程的研究為例,探究實施社會工作專業自主原則的挑戰和困境。 為深入了解臺北市公娼事件對社會工作員有關社會工作專業自主實施之影響,本研究設計是以行動研究的取向,由參與「助人專業後援會」而正與被研究者合作,形成協同研究關係,並以深度訪談方式訪問政府社會工作人員,以建構專業助人者有關社會工作專業目主的理念與行動,進而對臺灣社會工作實務發展進行檢視與反省。研究者首先始於八十七年十月底,加入「專業助人者公娼後援會」,與此一後援會之部分成員形成協同研究之關係,並以「後援會」作為行動研究之場域,建構「後援會」專業助人者對臺北市公娼事件的認知與行動;接著,研究者以「後援會」成員身份,與十位有關該事件的政府社會工作員或曾經在政府工作社會工作員對話,深入了解臺北市公娼事件對政府社會工作員有關社會工作專業自主之影響。公娼事件從八十六年九月止前後歷經約兩年時間,本研究將事件經過以臺北市府社會工作人員介入的不同階段,分為三個時期:公廢娼政策前置作業期、廢娼後輔導轉業期與廢娼緩衝兩年輔導轉業期。透過研究者行動場域之行動設計方案與社會工作人員之訪談行動,本研究探討不同階段之政府及民間社會工作人員所面臨有關專業自主之挑戰與困境。 本研究發現,社會工作專業自主原則實施的情境性及受限性,衝擊社會工作專業中有關案主自決守則的實踐,因而影響公娼案主的權益。然而,對社會工作人員最根本的挑戰,則是身為政策行動參與專業人員的弱勢地位,更不利於專業自主之發揮。隨著臺北市公娼事件的落幕,本研究建議檢討政府體制與社會工作專業自主原則的抵觸關係,重新界定與喚醒有關社會工作專業自主原則的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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