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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行政程序法與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三一三號解釋對水利法之影響 |
|---|---|
| 作 者 | 郭玲惠; | 書刊名 | 研考雙月刊 |
| 卷 期 | 24:5=219 2000.10[民89.10] |
| 頁 次 | 頁75-83 |
| 分類號 | 443.6481 |
| 關鍵詞 | 行政程序法; 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三一三號解釋; 水利法;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我國水利法於民國三十二年公布施行,期間歷經5次修正。然而,隨著社會多元化的腳步,許多先進國家已進行各種政府再造運動,我國身為國際社會的一分子,自不能獨立於此股競爭激流。際此,行政程序法修正通過,水利法受此影響所及,亦應用時作通盤檢討並配合修正,以確實保障人民權益,因此,本文僅就水利法因應政府再造所生之影響,分別就行政程序法與大法官會議釋第三一三號解釋,作歸納分析及建議,期望於今修法之際,提供一個可行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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