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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簡析OECD及其多邊投資協定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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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鄒筱涵; | 書刊名 | 進口救濟論叢 |
卷 期 | 10 1997.06[民86.06] |
頁 次 | 頁127-157 |
分類號 | 553.17 |
關鍵詞 | 多邊投資協定;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ECD; Multilateral agreemet on investment; MAI;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OECD(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於一九六0年成立。其前身為歐洲經濟合作組織(Organization forf Economic Co-Operation,簡稱OEEC),經擴允會員、增強宗旨與功能後,OEEC乃發展成為今天的OECD。 該組織目前擁有二十九個會員國,大部分為工業先進國家,其國民產毛額占世界三分之二。OECD係該等先進國家聚會談論國際經濟事務之論壇,經過意見交流以使會員國間能相互瞭解彼此採行政策所產生之影響,透過溝通協調以促進全球經濟持續成長及健全發展。 我國自一九八九年六月首次應邀派員參加該項會議以來,歷年來參加之次數已達四十五。參加非正式研討會,使我國與會代表能與OECD及其他DNMEs國家代表討論彼此之政策立場,對促進國際交往與相互了解頗有助益。此外,透過雙方官員相互造訪,更加深我國與該組織之關係。 近年來,我國經貿實力受到一致重視,目前國際間已有若干言論主張我國在加入WTO之後,應繼續尋求加入OECD。為建立我OECD更密切之關係,業奉行政院核定成立跨部會之OECD專案小組,以統合處理我國與該組織事務,並共同擬訂我國參與OECD活動之近程、中程與遠程目標。OECD的發展,勢必將是我在加入WTO後最為關切項之一。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