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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政戰制度」法制化釋義與政戰幹部應有之認知 |
|---|---|
| 作 者 | 陳明崙; | 書刊名 | 國防雜誌 |
| 卷 期 | 15:12 2000.06[民89.06] |
| 頁 次 | 頁101-108 |
| 分類號 | 591.8 |
| 關鍵詞 | 政戰制度; 政戰幹部;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一、「國防法」及「國防部組織法」完成制(修)定立法工作,象徵著我 國「國防體制」邁入嶄新的里程碑。同時,明確賦予「政戰制度」法源依據,落 實法制化之重大意涵,深具意義。二、鑑於「國防體制」之重大轉變,必然連帶 牽動政戰組織變革。基於未來仍能發揮全方位政治作戰效能,有效結合軍政、軍 備、軍令三大專業分工體系推動政戰工作,致因勢利導調整國防部政戰組織架 構。三、「政戰制度」創建納入軍制迄今已70餘年歷史,期間雖有褒有貶、譭譽 參半,然終因其對國軍及社會的重要性不容抹煞,致通過民意考驗達成立法定制 之目的。另全般組織規劃理念,係本配合國防體制變遷、結合軍事作戰需要,並 在不違背中央法令及確保機制功能完整之前提下,調整之。四、政戰幹部要有拋 棄舊包袱、迎向新紀元;放棄舊觀念、展現新思維;捨棄舊方法、創造新技能的宏 觀視野;要以設定願景、放眼未來;自我超越、勇於創新;精研方法、追求效率;人性 管理、服務至上等認知,用以面向法制化後,未來之工作挑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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