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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就花蓮地區中小企業看兩稅合一之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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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許永聰; | 書刊名 | 財稅研究 |
卷 期 | 32:2 2000.03[民89.03] |
頁 次 | 頁178-187 |
分類號 | 567.21 |
關鍵詞 | 花蓮地區; 中小企業; 兩稅合一;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兩稅合一的實施是在消除營利所得重複課稅,提高投資意願及促進經濟發展,為 一減稅制度。為正確計算分配給股束的可扣抵稅額,乃有一些配套措施,乃為預防企業藉盈 餘保留不分配,規避股東個人綜合所得稅,訂有加徵10%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凡此皆 無形中增加了企業的稅務行政工作及資金成本,對企業的經營造成影響。兩稅合一的實施對 中小企業是一大利多,然中小企業負責人對兩稅合一的認知瞭解不是非常的清楚,仍存有過 去避稅的心態,而採取各種規避方式,例如為獲取最大退抵稅利益、將公司組織變更為獨資 合夥組織、公司組織採查帳方式申報、獨資合夥組織採擴大書審方式申報及虛報人頭股東等。 而為避免被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以申報虧損的方式因應。其他諸如有虧損待彌補的公 司,採註銷再設立新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降低董監事職工紅利等,均是值得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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