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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教師法的問題探討與改進建議 |
---|---|
作 者 | 陳加再; | 書刊名 | 學校行政 |
卷 期 | 6 2000.03[民89.03] |
頁 次 | 頁107-118 |
分類號 | 522.1 |
關鍵詞 | 教師法; 公教分途; 長期聘任; 解聘; 停聘; 不續聘;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號稱全國各級學校教師權益保障根本大法的「教師法」,在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九日 制定公布了。它所標榜的三大制定目的是:一、明定教師之權利義務;二、保障教師之工作 與生活;三、提昇教師之專業地位。 教師法的制定,除了強調公私立學校教師一體適用外,也宣示了公教分途發展趨勢的到 來,也就是要將公務人員與教師分開來管理,而不再像以往兩者相互糾纏,相互比照援引, 難以區分。 然而,五年半以來,教師法在適用上確實也出現了一些問題,這或許有待結合各界人士 的智慧,共襄盛舉,共同提供意見來加以修正。尤其八十八年六月間,有教育憲法之稱的教 育基本法公布後,相關教育法令如能藉此配合檢討修正,當更能為我國開創一個嶄新的教育 環境,共同迎向千禧年,迎向嶄新的二十一世紀。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