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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美國國防部的重大組織沿革--高尼法案研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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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張鑄勳; |
期刊 | 國防雜誌 |
出版日期 | 20020100 |
卷期 | 17:7 2002.01[民91.01] |
頁次 | 頁3-23 |
分類號 | 599.952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美國; 國防; 高尼法案; |
中文摘要 | 一、1986年「高華德-尼古斯國防部重組法案」,是美國成立國防部以來最重大的職掌調整和流程再造。是研究國防軍事體制及探討軍事理論的重要文獻。 二、美國傳統上對軍事武力抱持謹慎的態度,l947年成立國防部及爾後多次調整職掌的過程,都比較關注制衡的設計。對軍事制度的運行顧慮並不週全,造成內部爭議性大、聯參徒具形式、指揮權責欠明確、組織效率偏低等缺失。 三、有識之士感於必須建立整合三軍的機制,及統一戰區用兵的權責,以利國家武力的正常發展,遂發起法案的修正。經過長期審慎的研究和溝通,終於排除萬難獲得國會同意,完成立法修訂,重新確定國防部的職掌和軍隊的權責。 四、法案的主要精神是確立參謀首長聯席會議主席,在國家安全機制中擔任軍事顧問的重要地位。授予主席整合三軍意見,規劃軍事戰略的職掌,交付戰區總司令統一用兵的權責。 五、高尼法案通過後,從美國國防部陸續發布的文件中分析,有關國防與軍事的關係,可以建立下述觀念: (一)國防戰略是國家戰略的層級,一面從國家安全和發展的視野指導軍事戰略的方向及用兵作戰的範圍;一面從武裝部隊的需要,動員綜合國力爭取及國防資源,滿足建軍備戰和用兵的需求。 (二)軍事戰略是國家戰略的次一層級,包含建軍、備戰和跨戰區用兵。是專業的領域,必須由武裝部隊統一事權和整體規劃。 (三)戰區作戰是野戰戰略的層級,戰區指揮官應該具有全權指揮三軍,遂行聯合作戰的權責。 六、國軍防衛臺澎定單一戰區的作戰編組,參謀本部是國軍的建軍機構兼防衛作戰的指揮機構。從高尼法案的體認,屬於平戰一體,整合建軍、備戰、用兵的精實體制,必須統一指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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