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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課徵遺產稅問題之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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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張昭裕; 洪吉煌; 王怡婷; 許秀惠; | 書刊名 | 財稅研究 |
卷 期 | 31:6 1999.11[民88.11] |
頁 次 | 頁75-93 |
分類號 | 567.23、567.23 |
關鍵詞 |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遺產稅; 課稅;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民國七十四年夫妻財產制〔尤其聯合財產制〕,針對原規定夫妻財產不合理現象 ,作了重大修正,除了在所有權歸屬有較大之變動外,最重要的,乃參酌德、瑞立法制度 增訂民國第一○三○條之一規定,有關聯合財產關係消滅時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對妻於 家事勞動之價值予以肯定,堪稱符合世界潮流明智之舉。 惟因僅以簡單的一個條文加以規定,實過於簡陋,不僅於實務運用上產生諸多疑義, 甚或對於稽徵機關核課遺產稅時亦造成困擾,爰以此為題,期於進一步研討後,能釐清一 些觀念或原則,以對稅務同仁實務工作上能有所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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