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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從精省「署廳合併」論我國警察組織再造=A Study of Reconstruction of Police Organization in the Example of the Merge between NPA and TP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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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傅美惠; Fuch, Meei-huey; |
期刊 | 警學叢刊 |
出版日期 | 19990300 |
卷期 | 29:5=123 1999.03[民88.03] |
頁次 | 頁13-31 |
分類號 | 575.82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署廳合併; 組織再造; 公法人; |
中文摘要 | 「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任何變革都會經過陣痛,修憲凍省裂痕尤其深重的原 因,是決策邏輯不連貫,省長四年內先選後廢乃至署廳分分合合,更凸顯決策品質粗糙。然 而,制度轉換的交易成本必然龐大,會不會治絲益棼,反而破壞行政效率,惡化國家競爭力 呢?這是政府與朝野在思考政府(組織)再造時必須審慎斟酌的關鍵所在,然而變革中最重 要的關鍵是「人才」的開發,以及現有人力資源「質」的提升,變革的目的在於「好,還要 更好」,也就是在現有的基礎上,創造一塊更大的餅,所以組織改造,必須先提供誘因,將 組織利益與個人利益結合為一體,亦即所謂「利益垂直整合」,以夥伴的利益為利益,彼此 結合成「雙贏」的局面才會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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