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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人力仲介公司與外籍勞工管理--兼論人力仲介公司的管理與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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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成之約; | 書刊名 | 就業與訓練 |
卷 期 | 17:2 1999.03[民88.03] |
頁 次 | 頁3-9 |
專 輯 | 人力仲介公司之管理與輔導 |
分類號 | 489.1、489.1 |
關鍵詞 | 人力仲介公司; 外籍勞工;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為配合推動十四項重要建設工程及六年國家建設計畫,政府於民國七十八年十月 正式同意自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印尼等四個國家開放引進外籍勞工。隨著外籍勞工的 開放引進,營利性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以下稱人力仲介公司)因而蓬勃發展。為了加強對於 人力仲介公司的管理,政府主管機關於是將人力仲介公司的許可與管理納入就業服務法中。 就業服務法不僅對於違反管理規定情節重大之人力仲介公司訂有罰鍰、撤銷許可或予以停業 的處罰規定,更對媒介外國人來我國非法工作的人力仲介公司訂有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罰 金的罰則。 雖然,政府主管機關定有罰則,人力仲介公司違法的事實卻時有耳聞。因此,加強人力 仲介公司的管理成為政府主管機關的政策方針。然而,不論人力仲介公司的社會評價如何, 無疑地,人力仲介公司在外籍勞工聘僱和管理過程已經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或功能。據此, 加強管理之餘,「如何使得人力仲介公司的正面和積極的角色與功能得以發揮」應該是政府 主管機關思考的重要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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