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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明鄭與清和議略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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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王曾惠; | 書刊名 | 國防雜誌 |
卷 期 | 15:1 1999.07[民88.07] |
頁 次 | 頁60-68 |
分類號 | 626.96 |
關鍵詞 | 明; 鄭成功; 清; 和議;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一、明鄭與清和議首出自於清廷,蓋因清初基業未定且長於陸戰而非海師,後有 三藩之事無力他顧,康熙時三藩雖定,然首在調養生息,臺灣彈丸之地不足為患可有可無。 二、自永曆 6 年(順治 9 年)至永曆 37 年(康熙 22 年)間和議 17 次。鄭成功時代 6 次,鄭經時期 9 次,克塽兩次。皆因薙髮,公所之爭未能成事。 三、永曆 31 年、32 年、33 年明鄭應和而未和,終至態勢逆轉條件盡失。否則且看今日東 寧竟是誰家之天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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