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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國家海洋政策之定位與未來趨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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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王秉宏; | 書刊名 | 海軍學術月刊 |
卷 期 | 33:3 1999.03[民88.03] |
頁 次 | 頁17-27 |
分類號 | 557.4 |
關鍵詞 | 國家海洋政策;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一、今年我政府由總統明令公佈的「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及「中華專屬經 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生效後,使我國政府有效管轄的範圍,從原有「陸上台灣」躍 升為「海域台灣」,面積也由陸上土地擴充增加到原有的四到五倍的海洋國土。如何 有效管理經營與開發此一「海域台灣」,並謀求生存發展的最大利益,就成為我邁向 二十一世紀新紀元的重要課題。 二、從歷史的證明,海洋為濱海國家生存發展至少提供了三項有利的效益,即國防地理上 的「天塹」使國家免於輕易被外力干預;經貿交通上的「航運」增加國家財富,進而 增強國力;以及周邊海洋國土內「海洋資源」的開發與運用,將使國計民生不虞匱乏 。 海島國家在利用海洋時應具備的條件至少有四,即:「海洋國力為維護國防安全與海 域執法之首要」、「建立船隊、港埠與管理為對外貿易與擴充海運之基礎」、「開發 海洋資源與科技學能」與「政府對海洋之積極規劃」。據此,海洋方能充分為海島國 家所利用。 三、從國防力量之海洋投射檢討,我國面臨之問題仍多,解決之道乃在:具全盤考量、統 一規劃、事權統一的專責機制應予考量成立。 四、對「國家海洋政策」定位的探討,合理的邏輯應先瞭解我國各海洋事業現有問題,作 為對策研擬之定位。當前我國各海洋事業的問題,歸納來說即:「人」、「法」、「 機制」、「國防」、「政策」的問題。而解決問題的方案所涉層級則在中央;是以, 設置海洋事業主管機制,明定「國家海洋政策」,俾集合國力開發與運用海洋資源, 維護海洋權益,是形勢所趨,且勢在必行。 五、我國邁向二十一世紀的「國家海洋政策」其理念應是「維護海洋固有權益」、「落實 海洋基礎建設」、「強化資源開發利用」、「重視海洋環境維護」。藉此,確切期盼 國家在二十一世紀是個區域性的海洋大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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