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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水資源組織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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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李鴻源; | 書刊名 | 水利 |
卷 期 | 9 1999.02[民88.02] |
頁 次 | 頁27-34 |
分類號 | 554.57 |
關鍵詞 | 水資源; 河川整治管理制度;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據統計,我國涉及水資源和水利行政有關業務之機關甚多,形成多頭馬車之現象,為國人所詬病,而臺灣省政府業於八十六及八十七年間完成省府水利業務及組織精簡與整合工作,著手進行流域為單元之河川整治管理制度,並將水庫管理局、自來水公司及農田水利會業務整合或納入監管,達到水利事權一元化之目標,有效調配各項用水及區域水資源整體支援調配,已明顯提高河川整治效率,得以靈活調度水資源以減輕局部地區缺水現象,頗獲肯定,故行政院蕭院長曾於八十七年二月十二日提示:「要真正解決水利問題,必須就整個水資源、河川行水區、污染防治等相關問題徹底的檢討,採取一元化的管理,以集中事權,才能獲得一定成果」,遂請楊政務委員世緘及黃政務委員大洲邀集相關部會研商,經召開多次「水資源開發管理一元化」專案會議,認為臺灣省政府已統籌水資源調配及河川流域整體規劃工作,自整合一年多以來成效良好,亦獲致三點共識: 1.臺灣省政府水利處已整合自來水、農田水利、工業等三大用水事事,對於水資源調配甚有助益,應予維持。 2.臺灣省政府水利處統籌辦理河川中下游整體規劃後,再將配合事項交由各有關單位執行,此項機制由水利單位統籌辦理及協調河川流域整體規劃工作,亦宜維持照辦。 3.集水區管理為現階段最嚴重之問題,建議由單一機關負責。 現值政府再造之際,如中央各水利事權機關無法整合成立行政院部會級之專責水利機關,實難以發揮水利事權協調統合、水資源調配之功能,水災防患及水資源供需問題,將成國家經濟建設成長之瓶頸,並非國人之福。 隨著臺灣地區人民生活水準之提高,經濟建設之快速發展及環境保育意識之需求,水的問題逐漸為國人所關注,並漸漸感受到缺水、洪患及飲用水質不安全之危機,在此即將邁入廿一世紀之際,臺灣水的問題除仍有水資源開發困難,沿海地區地層下陷及國土快速開發面臨之缺水與淹水等重大問題尚待戮力解決外,更應致力於營造水之永續經營管理環境,任重而責繁,故吾人殷期盼中央應配合此次「政府再造」、精省作業之同時,整合中央分散之水利事權,並將海岸防護與保育業務納入,在行政院下設「水利部、會或總署」,開創廿一世紀水利事業之新局面,確實負起全國水利事務及責任,規劃前瞻永續之水利政策、統合水利相關法規、預算及事權、建立水旱災防患機制並確保安全穩定之水質與水量,帶給國家及社會最大的福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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