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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An Investigation into Working Conditions of Taiwan's Deep-Sea Fishworkers=臺灣遠洋漁業勞動者工作條件調查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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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黃貴明; | 書刊名 | 政大勞動學報 |
卷 期 | 3 1993.06[民82.06] |
頁 次 | 頁19-42 |
分類號 | 585.434 |
關鍵詞 | 工作; 勞動者; 臺灣; 遠洋漁業; |
語 文 | 英文(English) |
中文摘要 | 目前我國遠洋漁船船員缺乏的程度,各公司略有不同,約在40-55%之間,普通船員缺乏最為嚴重,其外籍船員比率目前已達半數以上。 1. 每年在海上作業平均213.4天;滯港27.3天;航行29.9天。 2. 家庭中是否以本身的收入為主,其中船員之收入為家庭之中主要收入來源佔67.2%,非主要來源佔32.8%。 3. 依有結婚者其妻子現在的職業來分,其中家庭管理佔為絕大多數,其他工作為次佔9.5%、工廠作業員佔7.6%、漁業相關工作佔7.6%、公司行號職員佔0.5%,而公務員僅佔0.3%。 4. 除了漁船固定收入外,其他收入來源以休漁期打零工佔38%為最多、次為其他就佔31.4%、妻兒在工作佔14%、部分時間務農佔0.7%、而固定小生意、休漁期做小生意同時佔0.2%。 5. 年收入夠不夠家庭支出,勉強支持佔35.5%為最多,次為收支平衡佔25.3%,不夠用者佔24.3%,仍有剩餘僅佔0.7%。 6. 收入若不夠,如何處理:大多以向親友借貸,佔65.9%之多、次為標會佔10.6%,其他佔15.5%,向金融機關貸款佔3.1%,而變賣或抵押家產佔3%。 休漁期所從事的活動以整修漁船佔32.8%為最多、次為在家休息佔17.6%、幫忙家務佔17.6%、其他佔9.3%,補修網具佔4.4%,而無適事已佔3.4%。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