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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從英國教師行為規範反思我國教師專業倫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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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彭致翎; 陳賢舜; | 書刊名 | 雙溪教育論壇 |
卷期 | 4 2015.12[民104.12] |
頁次 | 頁25-33 |
分類號 | 522.2 |
關鍵詞 | 教師行為規範; 教師專業倫理; 不適任教師; |
語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為促進教師專業發展,英國於2012年實施之教師標準,明確指出教師須以學生為教學核心目標,在教學工作與行為操守表現上達到最高標準;教師須秉誠實正直,具備紮實的學科專業知識,知識技能應與時俱進,同時也要與同僚、家長共同合作,以學童學習成長利益為最高教育原則。英國教育部亦於2014年公布《教師行為規範手冊》,作為教師行為之準繩。本文探討英國之具體作為與改革趨勢,提供我國教師行為規範或修訂相關法規參採。綜觀我國教師行為不當認定,乃依循法律判決;性平案件或校園毒品危害滅證之處理,須透過校內外調查機制;教師教學不力、不能勝任工作或言行不檢之事實,判斷標準不夠明確。本文提出啟示與建議包括:參考英國模式,建立我國官方版的各級學校教師倫理守則;教師教學不力、不能勝任工作或言行不檢之認定,應建立明確的判斷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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