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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防制跨國犯罪的國際合作途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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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孟維德; |
期刊 | 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論文集 |
出版日期 | 20091200 |
卷期 | 12 2009.12[民98.12] |
頁次 | 頁235-257 |
分類號 | 575.8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跨國犯罪; 國際合作; 歐盟; 歐洲警察合作組織; |
中文摘要 | 自 1990 年代開始,國際政治與經濟局勢出現重大發展與改變。國際社會出現許多政經結構不穩定新興國家,並且已開發國家為求經濟及金融的整合紛紛成立區域性聯盟或共同市場,以及網際網路及通訊科技日益精進。上述種種因素皆增進了國境的穿透性與跨境連結的便利性,促使跨國犯罪現象的演變,先進國家政策制定者及執法官員漸以跨國犯罪為執法優先標的。台灣北有日、韓、俄,西有中國大陸,南有東協各國,向東越過太平洋有美國市場,在亞太經濟圈中擁有極佳的地緣優勢,無法置身於「全球化」潮流之外。近年來,兩岸關係漸趨和緩,此和解的氛圍有助於台灣擴展經貿與外交場域。意謂著台灣將更積極參與國際經貿合作組織及相關活動,更為採取自由化措施,排除金融、貨物、人員、資訊流通的障礙。然而,難以避免其負面的影響,其中治安單位需嚴加注意的就是跨國犯罪的侵害。近年來,雖然台灣執法機關已查獲多起的毒品販運、人口販運、槍械走私、跨國詐欺等跨國犯罪案件,但有關跨國犯罪的類型、數量、犯罪手法等問題,至今仍缺乏系統性的研究。由於對跨國犯罪現象缺乏清晰與正確的瞭解,有效防制政策的擬定與執行自屬不易,跨國犯罪研究的急迫性與重要性不言可喻。本研究依據「聯合國犯罪趨勢及刑事司法系統運作第四次調查」(The Fourth United Nations Survey of Crime Trends and Operations of Criminal Justice Systems)中所確認的18 種跨國犯罪類型,包括(Mueller, 2001):洗錢、違法毒品販運、貪瀆與賄賂、滲透合法商業組織、詐欺型破產、保險詐欺、電腦犯罪、竊取智慧財產、非法軍火販運、恐怖份子活動、刧機、海盜、陸上刧持、人口販運、人體器官交易、竊取藝術及文化物品、環境犯罪以及組織犯罪集團所犯下的其他犯罪,從「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的判決書類中搜尋、過濾並分類。在2008 一年內共計1,043 件跨國犯罪案件,案件數最多的前三類跨國犯罪分別為竊取智慧財產、人口販運、違法毒品販運,三類案件數佔案件總數的79.30%。研究中逐一分析各類型跨國犯罪的案情、案件數、比例、罪犯國籍、犯罪結構(集團型、個人型)等。放眼歐美先進國家對抗跨國犯罪的因應對策,對我國有許多可借鏡之處,故本文最後以歐盟偵防跨國犯罪的政策作為結語。1999 年7 月成立的「歐洲警察合作組織」(Europol)蒐集整合跨國犯罪情資及研發特殊犯罪領域知識,充分發揮犯罪情資交換以及傳播新偵防技能的功能,協助會員國防制跨國犯罪,使得歐洲的跨國犯罪受到相當程度的控制,實為我國規劃犯罪防治政策的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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