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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我國少年矯正機構實施選替教育之芻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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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中文) | 吳芝儀; | 書刊名 | 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論文集 |
卷期 | 12 2009.12[民98.12] |
頁次 | 頁195-215 |
分類號 | 589.88 |
關鍵詞 | 少年矯正機構; 少年矯正教育; 選替教育; |
語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本文從大法官 664 號解釋令所主張之逃學逃家少年不宜收容於少年觀護所談起,回顧我國少年矯正制度之發展,援引美國少年矯正教育和少年司法選替教育方案之作法,以及少年司法體系革新成功之契機,論述我國改善少年矯正機構的型態結構、人力編制和專業服務內涵等之芻議,以使少年矯正機構能發揮教育和輔導功能,使少年觀護所能轉型成為專責從事犯罪少年教育和輔導工作之專業機構,真正達成少年事件處理法「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目標。本文對於我國少年司法體系及少年矯正機構實施選替教育之可能性,提出幾點建議,包括:(1)落實有教無類因材施教理念,(2)將社區處遇納入機構處遇中,(3)藉助鑑別為個別化輔導奠基,(4)增加教育輔導專業人力編制,(5)規劃實施選替教育課程方案,以及(6)修法立法並行推動矯正教育等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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