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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特別準備金提存規範改正芻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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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林勳發; | 書刊名 | 保險學報 |
卷 期 | 1 2004.08[民93.08] |
頁 次 | 頁95-131 |
分類號 | 563.74 |
關鍵詞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沿革; 保險特別準備金;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準備金; 無盈無虧; 費率結構;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現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特別準備金之相關規定,可歸納出下列要點: (一) 費率結構中不含預期利潤率。 (二) 純保險費之經營結果應採無盈無虧之精神。 (三) 附加保險費中「其他費用」之實際支出與費率結構「其他費用」項目計算之差額,由保險業自行吸收。 (四) 保險業除應依保險費率結構中「特別準備金」比率,固定提存特別準備金外,純保費之盈餘,亦應全數提存為特別準備金。 (五) 各年度提存之特別準備金,除作為純保費虧損年度收回彌補該虧損外,不得收回作為收益處理。 (六) 舊制所提存之特別準備金應結轉為新制之特別準備金。 上述規定所揭櫫之要點,形成自民國83年累積至91年所提存之特別準備金已經高達一百零四億,遠遠超過特別準備金發揮其功用所需之金額,保險業卻無法收回,將來亦必將產生尾大不掉難以解決之爭議。為未雨綢繆,本文先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及特別準備金提存方式之沿革,加以完整箒納,再從合法性及合理性分析上述要點,以謀求妥善解決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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