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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甲午戰爭開戰指導之評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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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方一鳴; |
期刊 | 國防雜誌 |
出版日期 | 19941200 |
卷期 | 10:6 1994.12[民83.12] |
頁次 | 頁3-11 |
分類號 | 592.9207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甲午戰爭; 開戰指導; |
中文摘要 | 一、開戰方式運用得當與否,不僅影響戰爭,甚且關係國家聲譽至鉅。 19世紀列強為了政治、經濟上的利益,罔顧國際公法及正義,常以奇襲方式開戰, 這種不宣而戰不僅違反海牙公約,亦是非法的。二、日本篇維持中日兩國對朝鮮 之均勢,在政略上採取被動,在軍略上採取主動地位,一旦發生衝突時,軍事上 則先發制人,並嚴防第三國干涉。三、由於李鴻章昧於情勢,一心寄望列強協助 與萬國公法必能伸張正義,自信戰爭不可能爆發,影響所及,造成人心渙散,疏 於戰備,當戰事突起,外交與軍事無一可恃,失敗自勿待言!四、日本為了達成 「征韓」、「征華」等政治目的,及避免背負戰爭的罪名,日本採取了「外交為 主、軍事為從」及「軍事為主、外交為從」的兩手策略,並以「外交為軍事開創 有利機勢」,「軍事為外交創造有利條件」,兩者交互運用,故無往不利。五、 日本由於偷襲豐島清艦艇在先,攻擊牙山陸運在後,遂造成「不宣而戰」,不但 違反萬國和平會議決議,甚至還將「戰爭罪名」轉嫁給清廷,為世人所不齒!日 本發動甲午戰爭與列強侵略戰爭如出一轍,足證日本對外用兵時,業已對當代戰 爭特質有了深刻理解,並且熟諳戰爭指導一「製造戰爭藉口」、「轉嫁戰爭責任」、 「謀求大義名份」、「爭取與國同情」、「避免列國干預」等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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