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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軍人撫恤暨慰助策進之研究兼與警察撫恤暨慰助之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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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蔡志昇; | 書刊名 | 國防雜誌 |
卷 期 | 15:8 2000.02[民89.02] |
頁 次 | 頁36-61 |
分類號 | 573.43 |
關鍵詞 | 軍人撫恤暨慰助; 警察撫恤暨慰助;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一、近年來國防部為提昇軍人撫恤可謂不遺餘力,自民國81年起即大幅研修「軍 人撫恤條例」,於86年元月1日起施行;87年7月起,更以國防經費為全體軍人投保200 萬元的意外保險,88年7月又將其中因公死亡意外保險保障額度提高至300萬元。 二、純就警、公、教、軍「撫恤條例」相較,額度相差無幾,現行軍人撫恤暨各項慰助金額 之所以仍遠遜於警察甚至公教人員,以「因公殉職」為例,相較之下主要問題在於: (一)「警察所特有,軍、公、教人員未享有」之處有: ヾ 警安基金:300萬元。 ゝ 新光人壽慰問金:10萬元。 (二)「警、公、教人員均有,惟獨軍人未享有」之處有: ヾ 員工死亡互助金:以年資計算,最高40個月互助俸額。 ゝ 本人喪葬公賑金:以年資計算,最高12個月互助俸額。 ゞ 警察(公教)人員執行勤務死亡殘廢特別給付金:200萬元。 (三)數千至二萬的軍人傷亡慰問金,恉諸警察的30至80萬元,少數十倍。 三、策進解決之道,彙整建議: (一)國防部應及早比照研擬警、公、教人員已實施多年的「員工死亡互助金」、「本人 喪葬公賑金」、「警察(公教)人員執行勤務死亡殘廢特別給付金」;並提昇軍人 傷亡慰問金額度,以彌補軍人撫恤暨慰助與警、公、教人員的重大差距。 (二)「讓民眾了解真相,是爭取民意支持的必備條件」;「善用傳播媒體、民意代表匯 集輿論力量,才能營造對軍人權益有利的總體態勢、提昇軍人福利,支持全民國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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