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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信用卡定型化契約實務問題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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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林孟皇; |
期刊 | 臺灣本土法學雜誌 |
出版日期 | 20060500 |
卷期 | 82 民95.05 |
頁次 | 頁1-17 |
分類號 | 584.31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定型化契約; 合意管轄; 契約自由; 契約正義; 連帶清償; 誠信原則; 平等互惠原則; 法定最高約定利率; 違約金; 巧取利益; |
中文摘要 | 要以信用卡作為支付工具,已成為多數國人消費習慣之際,近來國內關於信用卡消費問題也紛擾不斷。而因此進入訴訟程序,成為司法審判實務上最常見、最富爭議之問題,則是發卡機構所定合意管轄、正附卡持有人連帶清償責任及循環利息、違約金與手續費所衍生之法律上爭議。這些引發爭議之法律問題,均已由發卡機構以事先擬定之定型化契約,用與消費者成立信用卡使用契約,而主管機關金管會銀行局所訂立之信用卡使用契約,而主管機關金管會銀行所訂立之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中,亦均有類似內容之規定。因此,發卡機構與金管會銀行局之共同說法,均表示此為「契約自由」,消費者如不願繼續使用時,儘可以剪卡終止契約。 問題是發卡機構是否濫用合意管轄之約定,而造成顯失公平之情事?又正附卡持有人連帶清償責任之約定,是否符合信用卡使用契約之本質?是否符合消費者之主觀期待?發卡機構以定型化契約作此約定,是否違反誠信、平等互惠原則而構成無效之事由?如認為無效,其法律效果為何?係自始、當然、確定之不發生效力,抑或有例外容許有效之情況?另外,發卡機構向持卡人收取高達年息20%計算之循環利息後,可否再向持卡人收取違約金及各契約正義之問題,均屬有待研究之課題。本文試著結合理論與實務運作之經驗,對這些問題提出意見並提供解決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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