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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從巴塞爾公約發展趨勢談我國因應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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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李文欽; 盧誌銘; | 書刊名 | 工業污染防治 |
卷 期 | 15:1=57 1996.01[民85.01] |
頁 次 | 頁1-15 |
分類號 | 445.9 |
關鍵詞 | 巴塞爾公約; 締約國會議; 事前告知後同意; 非法運送; 雙邊、多邊和區域協定; Basel convention on the control of transboundary movements of hazardous wastes and their disposal;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Prior informed consent; Illegal traffic; Bilateral、multilateral and regional agreements;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為了因應全球有害廢棄物跨國運送和處置問題漸嚴重,巴塞爾公約已歷經簽約及兩次締約國會議的討論和磋商。由公約的內容和COP1、COP2的決議內容,可歸納其架構和發展趨勢為七項,即1.公約範圍和定義。2.合法跨國運送。3.防止非法跨國運送。4.協助發展無害環境管理和技術。5.爭諯與過失責任和賠償。6.與相關機構、公約互動與合作。7.公約運作。而此七項是相互關聯、環環相扣的。巴塞爾公約對我國而言,不僅是單純的環保問題而已,也涵蓋了產業發展、技術能力、國際貿易和外交等幾個領域,這些問題錯綜複雜,且互相糾結,互為影響。因此,我國應該就上述的幾個領域的問題,在行政院全球環境變遷政策指導小組的架構下,由因應巴塞爾公約的分組委員,就這些問題訂出檢討的優先順序和時間表,召集相關人員分碩於時限內完成研究,進而根據研究的結果,討論我國在環保、產業發展、技術能力、國際貿易和外交等範疇因應巴塞爾公約的完整架構,和短、中、長程的行動方案。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