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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克魯修斯[Christian August Crusius]的倫理學對康德[Immanuel Kant]倫理學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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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張雪珠; | 書刊名 | 輔仁學誌. 人文藝術之部 |
卷 期 | 28 2001.07[民90.07] |
頁 次 | 頁109-123 |
分類號 | 147.45 |
關鍵詞 | 克魯修斯; 康德的倫理學; 約束性的概念; 明智約束性; 法則約束性; 神學倫理學; 自然倫理學; Christian August Crusius; die Ethik Kants; der Begriff der Verbindlichkeit; die Verbindlichkeit der Klugheit; die gesetzkiche Verbindlichkeit; die theologische Ethik; die natuerkiche Ethik;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影響康德學的不只克魯修斯一個人,但是他對康德的影響卻是持續的。至於克魯修斯在倫理學上影響康德最大的,要算是倫理約束性的概念,因它是康德倫理學的首要概念。不過康德倫理學與克魯修斯倫理學區分的一個關鍵點,也在於此約束性的概念,它取自克魯修斯,但與之不同。康德只承認「法則的約束性」,克魯修斯則除此之外,還承認所謂的「明智的約束性」,即選對工具的行為必然性。 康德對於約束性概念採取新的觀點,可以推因於他與克魯修斯根本不同的學立場克魯修斯的倫理學是一個典型的神學倫理學,康德則是自始採取自然倫理學的立場。因此,康德不能再如同克魯修斯一樣將倫理約束性於上帝絕對意志的命令,對於良心直接啟示的無條件命令,他必須做另外的說明。 本文特別將克魯修斯的神學倫理學與康德的自然倫理學提出來比較,看康德從前者的倫理學轉化成他自己特殊的倫理學。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