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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不同犯罪類型被害風險之探討=Comparing Victimization Rishks in Different Crim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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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張平吾; Chang, Ping-wu; |
期刊 | 警政學報 |
出版日期 | 19960100 |
卷期 | 28 1996.01[民85.01] |
頁次 | 頁121-138 |
分類號 | 548.571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犯罪; 被害風險; |
中文摘要 | 犯罪學理論與實證研究上顯示,家庭因素與犯罪或偏差行為有相當密切之關係,這些影響個人產生犯罪之因素包括破碎家庭、家庭氣氛不良、親子關係不良、父母管教不當或不一致、父母本身的偏差或犯罪行為、及家庭社經地位等。法務部之官方犯罪統計資料上也顯示,在各種犯罪原因中,歷年來家庭因素是造成個人犯罪之最主要因素,其中以管教不當為最主要,其次為破碎家庭。 家庭因素是否正如這些學者研究與官方統計資料所顯示,為影響個人犯罪最主要之因素?假若若結果獲得肯定,那麼究竟是那些家庭因素對個人之偏差類為影響最大?本研究主要的目的即欲以實證研究之方式來加以考驗,以更清楚的掌握產生犯罪或偏差行為之因素。 本研究以282名正常少年及377名犯罪少年等659名少年為樣本,並採用單因子變異數統計分析方法,對家庭因素如何影響偏差行為進行分析,結果顯示:父親正向管教、父親負向管教、母親正向管教與親子關係等變項在偏差行為之值的高低平均數上有顯著差異存在。即父親對小孩愈採取正向積極的管教方式或態度,小孩的偏差行為可能性愈低;同樣的,母親對小孩愈採取積極正向的管教方式或態度,小孩的偏差行為可能性也愈低。同時,親子關系愈良好,小孩之偏差行為可能性也愈低。父親的負向管教對小孩的偏差行為也有影響性。至於母親的負向管教對小孩之偏差類為並無影響。可見家庭中父母的正向管教對個體偏差類為有抑制作用,負向管教則無關,親子關係愈佳,孩子的偏差類為愈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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