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分析
來源資料
頁籤選單縮合
題 名 | 大陸證券法之評析--立於法律位階的大陸新證券法探討=Issues on Securities Law of the P.R.C. |
---|---|
作 者 | 王文杰; | 書刊名 | 臺北大學法學論叢 |
卷 期 | 47 2000.12[民89.12] |
頁 次 | 頁437-474 |
分類號 | 561.76 |
關鍵詞 | 證券法; 證券發行; 證券交易; 證券交易所; 證券公司; 證券管理部門; Securities law of the PRC; Issuing of securities; Trading of securities; Stock exchanges; Securities companies; Securities regulatory authority;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在計劃經濟體制背景之下所引入最富有資本市場色彩的大陸證券市場,在歷經多年摸索後終於呈現出─一部立於法律位階的─證券法。這種初步由行政法規審時度勢、逐一積累、不斷擴充的證券市場與及證券法制,其發展過程在在反應出大陸經濟體制改革的模式─摸著石頭過河,大陸在經濟體制改革以來,對於重大改革措施的施行沒有一項是以法律的立法作為先導,而是先改革或是試行,有所發展與突破後再以法律加以確認。 大陸證券市場的發展,向來與其國有企業的改革是分不開的,脫離此一現實,對於大陸證券法的理解將失卻方向。正因如此,證券法制的發展與證券立法的內涵便是圍繞著此一背景為核心。大陸證券法制發展中,行政主管部門主導了市場的發展節奏與規模;證券市場的發展中,大陸證券法制體系的內容怎樣強調秩序與行政部門掌控的重要性,在證券市場的發展仍是依照政策而不是市場的客觀環境下而出發,證券法的施行帶來的只是對既有法律體制的確認與既有發展缺陷的修正與補充而已。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