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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跨國匯款契約是否為第三人利益契約之問題--簡評最高法院二則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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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楊芳賢; | 書刊名 | 臺灣本土法學雜誌 |
卷 期 | 49 2003.08[民92.08] |
頁 次 | 頁29-41 |
分類號 | 562.348 |
關鍵詞 | 第三人利益契約; 匯款; 跨國匯款; 匯款契約; 跨國匯款契約; 委託人; 匯款人; 第一個受託匯款之銀行; 中間受託匯款之銀行; 受款銀行; 受款人; 受益人;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對於涉及跨國匯款之同一案例事實、最高法院八九年度臺上字第一七八八號判決認為,跟國匯款契約依其情形得成立第三人利益契約,但是其後之最高法院九一年度臺上字第一五○八號判決、則採取否定之見解,對於此一問題,應以最高法院九一年度臺上字第一五○八號判決之結論,亦即跨國匯款契約並非第三人利益契約,較值得贊同,但是本判決之原審法院,以及最高法院八九年度臺上字第一七八八號判決之原審法院認為,受款人取得電匯款乃受款銀行履行義務之當然反射結果,最高法院表示經核於法詢無違誤,則明顯忽略受款人與受款銀行間之帳戶契約關係,實際即係受款人得請求受款銀行給付電匯款之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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