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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論壽險業風險性資本比率與評等制度之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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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蕭淑華; | 書刊名 | 壽險季刊 |
卷 期 | 116 2000.06[民89.06] |
頁 次 | 頁18-34 |
分類號 | 563.73 |
關鍵詞 | 風險基礎資本; 國際標準組織; 清償能力; 資本適足性; 競爭優勢;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臺灣壽險經營困境在於資產及負債尚未達成平衡,尤以目前正績極加入WTO(世界貿易組織)的前提下,面對自由化與國際化的市場競爭力,對於壽險業的資產結構及清償能力應有更高的期許,希望能維護下列三點要求:1.提昇壽險公司之經營績效,2.強化壽險業之市場紀律,3.增進保戶大眾的權益,為達成此目標,除了鼓勵業者積通過國際標準組織認證(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簡稱ISO)外,建立一套臺灣本土適用之監理制度是必然的趨勢。在壽險業的清償能力方面,監理機關應著重於資產堅實與否、準備金是否充足及業主權益的資本適足程度,現行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規定(參閱附註),僅以認許資產減負債之計算方式,無法確實反映保險公司資本適足性的問題,如能引進國外實施的風險基礎資本(Risk Based Capital 簡稱RBC)的觀念,雖能彌補缺失,但對保險業資本適足制度一案,仍有潛在的困難及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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