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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兩稅合一對上市上櫃公司股利政策影響之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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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馬孝璿; | 書刊名 | 財稅研究 |
卷 期 | 31:6 1999.11[民88.11] |
頁 次 | 頁134-158 |
分類號 | 567.21 |
關鍵詞 | 兩稅合一; 上市上櫃公司; 股利政策;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自去年(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一日起,我國賦稅制度由原來的分離課稅制,改制 為合併課稅制,也就是所謂的「兩稅合一」制。此一劃時代的稅制改革,對股東營利所得 及企業轉投資收益課稅規定,有重大改變和突破,將影響投資者之投資決策以及企業股利 政策之制定。適逢此一難得的機會,本文以「兩稅合一」實施之前一年與之後一年為樣本 期間,針對有宣告股利發放的上市、上櫃公司,研究股利及股價的相對變動關係,以評估 公司及投資人如何反應股利的稅負效果。主要的研究主題有三:一為利用配對檢定,檢測 「兩稅合一」實施前後,股利發放率的變動情形;其次乃試著探討,「兩稅合一」實施前 後,稅對公司每股股利發放額度的影響程度是否不同。最後本文則嘗試利用橫斷面迴歸分 析,「兩稅合一」實施前後,公司價值與股利率間的關係有何異同。經實證分析後,可發 現:一、大抵上,在台灣,稅的假說是成立的,即使是高科技產業亦然;且當稅負減輕時 ,稅對股利政策的影響力相對降低。二、扣抵權可抵減稅的好處,對公司和股東整體而言 ,大於加徵保留盈餘稅的缺失。此可能乃因加徵的保留盈餘稅,僅為預繳性質,待股利分 配後,仍可享扣抵權之故。三、儘管已將風險測量因子納入考慮,但要很純粹、不受其他 因素(如:盈餘)干擾地檢測出稅對公司價值的影響是很困難的,且期間僅有兩年,難保 不受到干擾致使結果有所扭曲。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