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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論美、日安保條約的演變與我應有的認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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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熊昌有; | 書刊名 | 國防雜誌 |
卷 期 | 13:8 1998.02[民87.02] |
頁 次 | 頁74-81 |
分類號 | 578.5231 |
關鍵詞 | 美國; 日本; 安保條約; 臺灣;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一、廣受國際關注的美、日安保防衛指南已於 86 年 9 月 23 日簽署完成,取代 1978 年冷戰時期議定的舊指南,其中有關「日本周邊有事」之議題,受到高度關切。 至於 美、日安保條約在什麼樣的特定歷史背景條件下形成,又具有什麼樣的戰略涵義與影響,頗 有值得我們關切與探究之處。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在亞太地區著意經營雙邊和防務 安排,包括美、日安保等多項條約,以防止蘇聯對亞太地區的赤化。基於 85 年台海緊張情 勢,促使美、日重新檢討 1978 年簽訂的「防衛合作指南」。修訂後的指南,本質上已超越 防禦性,並以中共為主要假想敵,使美、日安保體制從「一國型到地區型」、從「防衛型到 攻擊型」。然實質上對此一問題美、日確有不同的戰略涵義。三、就美國立場而言,在「中 國威脅論」的前提下,採「和戰兩手策略」,折衷了「交往」與「圍堵」二派的意見。是企 圖在與中共經濟合作之同時,兼具政治軍事手段迫使中共納入以美國為首的國際體系範圍, 不再構成威脅。就日本而言,極力試圖擺脫二次大戰戰敗國的形象,日本責無旁貸地承擔起 美、日安保體制的新任務,使其地位由「被領導者」提昇為「夥伴」及「競爭」者的關係, 並在國際舞台上扮演政治大國的角色。四、「臺灣因素」在冷戰時期與冷戰後的「中」、美 、日三角關係中,具有重要地位與不可忽視的影響,美國關切台灣安全的基於其自身的國家 利益,修訂防衛指南即是基於此一目的。美日安保條約的擴張解釋,對我國而言並非全然有 利,針對此一狀況,我國在因應策略上可有以下兩項作法:(一 ) 利用美國亞太雙邊關係建 立安全環境。(二 ) 積極加入區域性經濟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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