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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雲南少數民族的求婚禮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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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莊美芳; | 書刊名 | 國立虎尾技術學院學報 |
卷 期 | 2 1999.03[民88.03] |
頁 次 | 頁69-82 |
分類號 | 538.4 |
關鍵詞 | 雲南少數民族; 婚俗; 求婚禮俗;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雲南少數民族的求婚禮俗,在整個婚姻禮俗中佔有先導且重要的地位。求婚儀式 是固定的,必須履行的一種習俗,媒人帶上求婚禮物,分階段念誦或詠唱求婚詞,以表示光 明磊落,使雙方都感到光彩,各民族甚至認為未經求婚儀式而成親是不吉利的,雙方都會感 到終生遺憾。 求婚禮俗隨著不同的締婚方式而異。婚姻自主的締婚裡,託媒求婚通常多達三至七次, 女方父母才會應允婚事,具有考驗男方誠意、惜嫁心情與尊重父母等象徵意義。奉父母之命 的締婚少見多次求婚情形,卜吉儀式的訴諸神意與父母心意、媒妁之言,方是神聖的憑據。 搶婚、偷婚是在成婚後再託媒人到女方家中求婚,多數的家長在既定的事實中,都會答應婚 事,但會要求較多的彩禮。而採行走婚形式的阿注婚,雖是男不娶女不嫁,也有慎重的託媒 求婚禮俗。有些民族因居住地與時代的差異,會有多種締婚方式交叉互見的現象。 求婚禮品最為常見的是酒、茶、菸、糖和肉,也有部分民族用香蕉、檳榔、米、包穀、 菜籽、鹽甚至是松鼠等等,每一項禮品都有其吉祥含義,常與生活相結合,取其珍貴且有祝 福意味的物品為主。 求婚歌、求親歌、說媒歌等都是相應於求婚禮俗而產生的民間文學創作,歌詞十分優美、 生活化,又有強烈的隨興變異的效果,適合在每個求婚儀式中演唱,這些曲調匯聚著各民族 的求婚禮俗,使得求婚儀式成了一場文藝的盛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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