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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美國電業套牢成本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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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余長河; | 書刊名 | 能源季刊 |
卷 期 | 29:2 1999.04[民88.04] |
頁 次 | 頁28-44 |
分類號 | 575.16 |
關鍵詞 | 套牢成本; 聯邦能源管制委員會; 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 直接購電; 電力交易所; 獨立系統操作機構; 公用事業配電公司; Stranded cost; Federal 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 FERC; California Public Utility Commission; CPUC; Direct Access; DA; Power Exchange; PX; Independent System Operator; ISO; Utility Distribution Companies; UDCs;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電力市場自由化係將原市場獨佔與政府管制之經營型態轉變為競爭型態,但由於 在獨佔管制政策下所做之各項投資規劃、訂價原則與訂價方式,可能無法適應競爭市場環 境之變化而遭套牢,乃成為電力市場自由化後,政府必需加以解決的問題,此即電業套牢 成本產生之主要原因。套牢成本包括批發套牢成本與零售套牢成本。就美國電業之自由化 而言,在其規劃電力市場時,聯邦法案中已明示允許回收批發套牢成本,並授權州政府決 定是否回收零售套牢成本,但各州對於零售套牢成本之回收看法分歧,並無定論,而這些 相關問題之發展正是我們在研究電業自由化時不可忽略的重要課題。 台灣電業也正逐步走向自由化與民營化,所須面臨解決問題極為繁瑣,而套牢成本就 是其中之一。套牢成本產生的方式主要為套牢資產、套牢購電合約與套牢燃料合約等。套 牢成本之估算等於電廠、電力與燃料之帳面價值與其市價之間差額,但因帳面價值為固定 ,故套牢成本之大小繫於未來電廠、電力與燃料之市價,又因電廠、電力與燃料之市價無 法事先預知,故台灣電業在推動自由化與民營化時,除須考量電業重組後之效應外,也須 考量套牢成本可能無法全部反應於民營化電業股價之中,即民營化電業還有套牢成本尚未 完全回收。基此,台灣電業在推動自由化與民營化時須對套牢成本回收之問題,做深入分 析並擬定解決之道,以做為政府當局與電業制定相關決策之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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