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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海峽兩岸銷售稅制度之比較--以VAT為比較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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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陳聽安; | 書刊名 | 財稅研究 |
卷 期 | 29:5 1997.09[民86.09] |
頁 次 | 頁71-85 |
分類號 | 567.3 |
關鍵詞 | 海峽兩岸; 銷售稅制度; 流轉稅; VAT; Value-added tax;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海峽兩岸先後將銷售稅(流轉稅)作了大幅度改革,但由於雙方的社經背景之差 異,分別採行不同型態的VAT,臺灣選擇消費型,大陸採取淨所得型(生產型)。 臺灣遷就現實,延用舊名稱--營業稅,但「舊瓶子裡已裝了新酒」,並且維持為地方 稅。臺灣在改革過程中,本打算採階段方式推進,惟至今仍對諸多商品課貨物稅。難謂全部 都是課徵特種銷售稅,與國際銷售稅體制不相符合,重複課稅與稅上加稅的問題依然存在。 由此可知,臺灣的銷售稅仍多需要改進之處,改革尚未完成。 大陸自1994年採行新的銷售稅(流轉稅),頗具特色,大部份勞務排除於VAT之外,另 課以營業稅,此營業稅不可與臺灣的「同名同姓」混淆不清。大陸除VAT與營業稅外,尚徵 收消費稅和資源稅,特別是消費稅,與臺灣的貨物稅,名稱不同但實質相同,可謂「異曲同 工」,其中有些項目亦不符合特種銷售稅的特徵。 以西歐國家的標準衡量,兩岸的VAT,無論是採取的類型、課徵範圍、免稅項目、稅率 結構與課稅憑證,仍有許多值得商榷之處。臺灣將VAT歸為地方稅,徒增地方政府爭稅的困 擾,未來將其改為國稅已為不可避免的改革方向,至於是否會引起地方政府財政更加捉襟見 肘,當需配合以其他方法解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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