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籤選單縮合
題名 | 陪(參)審制中多評準決策之研究--以AHP法分析我國參審制為例=AHP Method in Taiwan |
---|---|
作者 | 劉建成; 柯耀程; 郭振源; 呂源富; Liu, Chien Cheng; Ko, Yao Cheng; Kou, Chen Yuan; Lu, Yuan Fu; |
期刊 | 警學叢刊 |
出版日期 | 19970500 |
卷期 | 27:6=112 1997.05[民86.05] |
頁次 | 頁193-212 |
分類號 | 586.54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陪(參)審制度; MCDM; AHP; |
中文摘要 | 近來本國司法院又提起研議已久之『參審制度』,參審制度的由來可以說是由十 九世紀北德漢諾威王國始創,當時各國為防止警察與推事處理案件徇私舞弊或太過專橫,便 採用平民法官參與審判的制度,至今歐洲德國、奧地利、荷蘭等國採行參審制度已有數百年 歷史。而今,我國研擬長達五年之久的「刑事參審制度試行條例草案」共有五十條條文終於 出爐,此乃司法為提高司法公信力,在現行訴訟制度下所提出怍最大幅度的變革。「參審制 度」係指由職業法官與平民法官混合組成法庭,職司審判的一種制度。其與英美陪審制度難 度雖有些原則:陪審團人多權少,參審員人少權多。然其相同之目的均在藉平民之參與,提 昇司法公信力與制衡法官偏頗現象。也就是說,藉由多數人對相同案件由不同人不同觀點與 角度,在法條的適用條件下尋求客觀且共同的判決。參審與陪審均為多數人決定案件結果之 制度,有如管理科學領域中「群體決策」之模式。陪審與參審制度中群體評議與審理的模式 , 正是本文嘗試運用「多評準決策」的方法 (Multicriteria Decision Aid,簡稱 MC-DA) 進行陪審制度中 (十二至二十三人)評議過程透明化分析與評決(有罪或無罪),及參數制 度中(三至五人)審理或量刑之多評準分析 (Multiple Decision Analysis)。 層級分析法 (AHP) 應用在我國參審制度中多數平民法官參與審理案件之分析是本文的主題。 |
本系統之摘要資訊系依該期刊論文摘要之資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