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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行車事故之鑑定與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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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王肇基; | 書刊名 | 律師雜誌 |
卷 期 | 208 1997.01[民86.01] |
頁 次 | 頁33-45 |
分類號 | 557.34 |
關鍵詞 | 行車事故; 鑑定;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道路行車事故或案件得應當事人之申請、或警察機關之移請、或司法機關之囑託 ,甚至檢察官視案件之實際狀況而命行鑑定。 鑑定機關或鑑定人之鑑定工作係介於警察機關對現場處理與檢查官偵查起訴及法官審理 案件過程間之動作,其目的為確認現場事實、釐清現場事理,提供法官審理時之參考? 故鑑 定所需掌握之對象事物、肇事原因、或現場的任何一項正面或反面證據,都應鉅細靡遺,這 些可稱為鑑定因素。本文就實務觀點歸納鑑定因素為ヾ肇事經過、ゝ鑑定應注意事項、ゞ違 規事故實務探討、々一般違規等四大項加以檢討分析,輔以特案列舉鑑定之重要對象與各項 證據型態; 最後分述違規與過失之關係,並以新的過失理念作為結論。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