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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警察人事任用權責之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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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高政昇; |
期刊 | 警政學報 |
出版日期 | 19950700 |
卷期 | 27 1995.07[民84.07] |
頁次 | 頁43-74 |
分類號 | 575.82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警察; 人事任用制度; 權責; |
中文摘要 | 省縣及直轄市自治法公布施行,首屆民選省市長順利產生後,具有強大民意基礎 的省市長,為實現其競選諾言或為下屆連任作準備,或為本身政治前途,無不積極掌握各項 資源。警察因工作性質特殊,組織深入基層,並擁有八萬多名警力,為一豐富之「票倉」,已 為省市長急欲掌握之資源,因而爆發了一場警察人事權爭戰,平心而論,真正的輸家是警察。 人事行政本來使事得其人、人盡其才、事竟其功,為羅致優秀警察人才,為民服務。究 警察人事任用權責應如何歸屬,本文爰就組織定位、警察中立、警察倫理、事務官抑或政務 官、法令規定、升遷及制度比較中分析探討,試擬解決問題之方案,平息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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